2008年,董念清教授接受民航西藏自治区的委托,起草《西藏自治区民用机场保护条例》。该条例的起草用时两年时间,课题组成员先后奔赴日喀则、阿里、林芝等地走访调研,先后在北京、拉萨举行了多次研讨,听取了民航政府部门、空军、地方政府部门以及专家学者的意见。条例的起草得到了民航西藏自治区局属各部门、自治区法制办、自治区人大等部门和机构的大力支持。《条例》已于2011年3月1日起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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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玛赤林主持召开西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
2010年09月08日13:30 来源:《西藏日报》
9月7日讯 今天上午,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白玛赤林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西藏自治区民用机场保护条例(草案)》、《西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草案)》、《西藏自治区测绘条例(修订草案)》、《关于呈请审批〈西藏日喀则地区江孜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的请示》等。
会议指出,民用机场的保护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我区民用机场均处于被称为“空中禁区”的高海拔地区或狭长河谷地带,飞行难度大,机场保护要求高。随着我区民航事业的迅猛发展,对机场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正常飞行、优质服务”的民航工作方针,保障和促进我区民航事业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亟须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西藏自治区民用机场保护条例》,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民用机场保护管理工作。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西藏自治区民用机场保护条例(草案)》。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79次主任会议
来源:西藏日报 中国西藏新闻网 作者:次仁罗布
2010年9月9日上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79次主任会议。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向巴平措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尼玛次仁、张跃平、桑顶·多吉帕姆·德庆曲珍、宋善礼、阿登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关于西藏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建议议程(草案)和时间安排的报告》。经主任会议研究,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初步定于9月下旬在拉萨召开。主任会议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的主要议程共13项,分别是传达学习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精神(书面);审议《西藏自治区旅游条例(草案三审稿)》;审议《西藏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草案二审稿)》;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西藏自治区测绘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西藏自治区民用机场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81次主任会议
来源:西藏日报 中国西藏新闻网 作者:次仁罗布
2010年9月20日上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81次主任会议。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向巴平措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尼玛次仁、张跃平、周春来、宋善礼、阿登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西藏自治区民用机场保护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会议同意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议案和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提请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区九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
来源:西藏日报 2010年09月27日
9月26日,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拉萨举行。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向巴平措主持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尼玛次仁、张跃平、桑顶·多吉帕姆·德庆曲珍、嘎玛、周春来、宋善礼、格桑次仁、阿登、新杂·单增曲扎、马如龙出席会议。
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民航西藏自治区管理局局长徐波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西藏自治区民用机场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大海所作的关于《西藏自治区民用机场保护条例(草案)》的审议意见报告。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十三次主任会议
来源:西藏日报 中国西藏新闻网 作者:次仁罗布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向巴平措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尼玛次仁、新杂·单增曲扎、马如龙出席会议。
2010年10月11日上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83次主任会议。会议研究了关于《西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等4件法规的立法调研方案。会议认为,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西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草案)》、《西藏自治区测绘条例(草案)》、《西藏自治区民用机场保护条例(草案)》和《西藏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草案二审稿)》4件法规草案进行了审议。会后,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专门委员会和其他方面的修改建议,对4件法规草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修改。会议指出,4件法规草案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调研、论证。会议决定,为进一步完善法规内容,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审议质量,近期将针对4件法规草案中存在的焦点、难点问题进行立法调研。
《西藏自治区民用机场保护条例》实施见成效 |
来源:中国民航网 | 2015年4月9日 15:4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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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网 通讯员张靖榆 报道:《西藏自治区民用机场保护条例》是西藏自治区第一部专门针对民用机场保护而下发的地方性民航法规,于201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它的颁布实施为促进西藏民航快速健康发展奠定了强有力的制度基础。 4年来,拉萨贡嘎机场认真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民用机场保护条例》,全面开展民用机场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在《条例》宣贯上,拉萨贡嘎机场坚持灵活多样与注重实效相结合,邀请藏语文专家用双语对机场周边群众就《条例》相关规定进行了宣贯,使机场周边群众自觉参与到保护机场用地行动当中;在建立健全组织保障机制方面,与贡嘎县人民政府共同成立了拉萨贡嘎机场保护工作协调委员会,签订了《拉萨贡嘎机场保护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机场保护工作得到全面落实。自协调机制建立后,贡嘎县人民政府与拉萨贡嘎机场各项保护工作开展顺利,协商解决了机场周边垃圾清理、机场设施设备保护、飞行区域内驱赶鸟类、电线路障树木修剪、垃圾焚烧等问题;在编制和审查机场总体规划过程中,与机场周边总体规划进行了衔接,积极征求贡嘎县人民政府意见,明确了机场规划发展用地控制区域,确保规划间协调一致;此外,拉萨贡嘎机场还建立了机场净空保护工作规程,健全机场净空保护巡查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每半年对机场周边净空情况进行一次详细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和可能存在的隐患与贡嘎县人民政府积极沟通,商讨对策,保证新建建筑物(构筑物)不对民航飞行安全造成影响。 据了解:西藏自治区人大执法检查组于4月7日在拉萨贡嘎机场对此项工作进行了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实地察看了机场围界农田灌溉水渠、机场周边鸟害防治工作情况,听取了贡嘎县人民政府和机场关于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情况的汇报后对机场执行《条例》的情况进行了积极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