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瀚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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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瀚教授,河南长葛市人,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法学教育研究》主编、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院长、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学科国际法学科带头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航空法治现代化协同创新中心负责人、首席专家,陕西省三秦人才津贴专家,陕西省三秦学者,兼任西南政法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和博士生导师,韩国济州大学、乌克兰哈尔科夫大学客座教授、澳大利亚管理人协会资深会员,教育部研究生教育与学位评估专家库成员,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及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通讯评审专家,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理事、《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编委、教育部马工程《国际私法学》编委,曾任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法律咨询专家、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西安市人民政府和宝鸡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等。

一、教育经历

1984年6月毕业于西北师范大学政治学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7年6月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国际私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5年考入武汉大学法学院,师从著名国际法学家韩德培教授攻读比较国际私法专业博士学位,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3年9月被批准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主要著述

《国际航空运输责任体制法律问题研究》(独著);
《华沙国际航空运输责任体制法律问题研究》(独著);
《国际私法之程序法比较研究》(独著);
《国际法新论》(合著);
《国际经济法通论》(主编);
《当代热点法律问题研究》(主编);
《国际法探索集》(主编);

《中国涉外经济法概论》(参编);

《民法经济法问题研究》(参编)。

三、代表论文

⑴《论欧美反倾销法中的反规避规则》,载1994年《法律科学》第5期。
⑵《外国法无法查明之补救》,载《法学杂志》1996年6期。
⑶《论冲突法中复合准据法的适用问题》,载1997年第3期《比较法研究》。
⑷《国际票据法律适用问题比较研究》,载《现代法学》1997年5期。
⑸《论国际商事仲裁之非当地化理论》,载《法律科学》1998年第1期。
⑹《论外国法查明与补救》,载《武陵学刊》97年2期。
⑺《论国际民事管辖权对准据法确定的作用》,载《武陵学刊》97年第4期。
⑻《评华沙——海牙国际航空运输责任体制》,载《中国法制探索》。
⑼《国际航空运输客票罚则研究》,载《法律科学》1998年第5期。
⑽《论拟议中海牙<国际民事管辖权与判决执行公约>》,载《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第4卷。
拟赴法国马赛大学讲座题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私法的立法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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